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区域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爱游戏体育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4-10-24 18:19:06
区域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区域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公司基本信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做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做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做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做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谨慎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00秒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正两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1)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开标室;(3)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