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桃园里的桃子又熟了!
来源:爱游戏体育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4-03-22 07:58:06
“您之前订购的500斤桃子,我们已全部采摘完了,随便什么时间都能交货!”接到订单,看着桃园里一颗颗硕大的桃果簇拥在枝头,张大伯的脸上满是喜悦。
2020年10月的一天,张大伯像往常一样到桃园查看果树的生长情况,却发现桃园东半边大片桃树出现了桃叶脱落、果实腐烂等现象。他定睛一看,脱落的桃叶上洒落着生石灰粉末。他心想:“这生石灰是从哪里落到桃叶上面的呢?”这时,桃园南边传来了隆隆的施工声,张大伯盯着不远处正在修建的铁路工程,眉头紧锁,心中有了答案。
原来,桃园南边一路之隔便是中铁某公司承建的铁路存车场路基工程,看着脱落在地的桃子、桃叶,张大伯心疼不已。他仔细查看桃园周围情况,发现西半部分桃树长势良好,只有紧邻施工工程的东半部分桃树受损,张大伯认为是该工程项目施工时使用的生石灰扬散至桃园,因此导致桃树受损。张大伯与中铁某公司就以上问题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案件到达灌河法庭之后,第一次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对于桃园受损与生石灰使用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失数额认定存在比较大争议。通过多方走访、实地调研,承办法官了解到生石灰是路基工程的常用原料,生石灰施入土壤能够改良土质,石灰水刷到树干上能够防虫防冻,但本案石灰粉尘是落在桃叶及果实上,两者情况显然不同。为加强完善证据链条,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一行驱车前往原告桃园展开调查,通过将桃园东西部分互为参照对比分析,仔细查看周围是否有其他污染源,结合原告提供的施工现场照片、位置、时间等,进一步认定桃树受损与被告排放石灰粉尘之间具有关联性,同时启动损失评估程序,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确定桃树损失。经农业技术鉴定及损失评估,36.3亩桃树受害符合受生石灰粉尘污染受害症状,损失金额为814935元。
本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环境污染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排放污染物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经过二次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由被告中铁某公司赔偿原告桃树损失814935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该案鉴定费用,合计人民币859935元。判决后,中铁某公司上诉。二审期间,双方和解,被告中铁某公司依照一审判决数额赔付了张大伯全部损失合计859935元。
“完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被告公司作为大规模的公司,应当时刻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以严格生态保护为底线,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承办法官这样说道。
再到桃园时,张大伯端着一篮鲜桃笑意盈盈地走来,他说道:“眼下正是桃子丰收的季节,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前来尝鲜嘞,你们环资庭的法官更要常来,感谢你们为这个案件做出的努力!”
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产业兴旺了,农民才能富裕,乡村才能振兴。本案是一起因工程建设施工引发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该案审理中,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能动履职的责任担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保护当地农村特色产业。裁判由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履行因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展现了司法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协调并进的职能作用,提醒建设实施工程单位在建设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正确地处理好工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