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爱游戏体育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4-10-19 00:48: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418,463,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7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8,31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79%。利用互联网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150,151,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0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4,796,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利用互联网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4,796,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3%。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黄咏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晓明、刘斌、李岩、严琦、石磊、彭开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268,617,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3%。
同意268,616,9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同意268,616,9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同意268,616,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同意268,616,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同意268,616,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志宏、吴京辉、邓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268,617,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3%。
同意268,616,9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同意268,616,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会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268,619,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7%。
同意268,618,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7%。
同意268,616,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12%。
同意418,05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2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1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同意4,391,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06%;反对2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13%;弃权1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1%。
同意418,12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2%;反对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3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同意4,454,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47%;反对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3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42%。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2、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人员任职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可以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吴京辉、严琦,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岩为总经理,刘斌、严琦、石磊为公司副总经理,严琦为董事会秘书,蔡志成为首席财务官,姜海华为审计部负责人、方铂淳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严琦、方铂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严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副董事长李晓伟先生、董事金小川女士,原独立董事张开华先生,届满离任;原监事会主席张兴国先生、监事姜海华先生、监事李雁女士届满离任。
原公司总经理李晓明离任总经理职务后仍为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李晓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任职期间为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晓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97,287股,持股占比5.07%;李晓伟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18.48%的股份,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股,持股占比18.65%。
金小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持股占比0.12%;金小川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10.92%的股份,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股,持股占比18.65%。
张兴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1,970股,持股占比0.0246%。
李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900股,持股占比0.0205%。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股份增持相关承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别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说明:金小川在公司重新上市期间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做出上述承诺,但其未直接持有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
股份增持相关承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李晓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815,120股,持股占比29.35%;其控制的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股,持股占比18.65%。
李晓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97,287股,持股占比5.07%;李晓伟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18.48%的股份,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股,持股占比18.65%的。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别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股份增持相关承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李岩,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浙江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葛店分公司负责人,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负责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市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李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李岩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岩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斌,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宁波市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曾在宁波滕头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设计院院长、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常务理事,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副理事长,武汉漫里里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3,400股。刘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严琦,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在长城证券工作,曾任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战略发展中心、证券投资中心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严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严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石磊,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宁波海凌电器有限公司任上海分公司经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盟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石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石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石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蔡志成,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零度眼镜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深圳市中恒珠宝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湖北纵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湖北多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鄂州绿色环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蔡志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蔡志成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蔡志成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姜海华,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主管,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现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商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姜海华未持有公司股份。姜海华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姜海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方铂淳,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祥泰源置业有限公司工作。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截至目前,方铂淳未持有公司股份。方铂淳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方铂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于2024年10月15日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忠武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第十一届监事会的真实的情况,全体监事都同意选举熊忠武先生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于2024年10月15日向全体董事送达,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6时00分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等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吴京辉、严琦,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须选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推选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推选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岩先生担任公司CEO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斌先生、严琦女士、石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严琦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蔡志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即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同意聘任姜海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聘任方铂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